尊敬的全縣燃氣器具及相關產品經營主體:
為進一步規范我縣燃氣器具及相關產品市場經營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南皮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就有關事項告知如下,請各經營主體嚴格遵守,依法依規誠信經營。
一、 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各經營主體是產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規定,不得銷售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注強制性認證標志的燃氣器具(如家用燃氣灶、燃氣熱水器、燃氣采暖熱水爐等)。進貨時,必須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CCC認證標志及其他標識,建立完整的進貨臺賬,確保產品來源可溯、質量合格。嚴禁銷售無廠名、廠址、無合格證明、假冒偽劣、以次充好以及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燃氣器具及相關產品(如不帶熄火保護裝置的燃氣灶具、可調節壓力閥的減壓閥等)。
二、 加強產品自查自糾,防范安全風險隱患
各經營主體應立即對在售及庫存的燃氣器具及相關產品開展全面自查。重點檢查產品是否標注清晰的廠名廠址、執行標準、生產日期、燃氣種類、額定壓力等信息;家用燃氣灶具是否具備熄火保護裝置;燃氣調壓器(減壓閥)出口壓力是否不可調節、是否有過流切斷安全裝置;燃氣用連接軟管是否標識牢固、符合安全規范;是否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可調節壓力閥、“三無”產品或來歷不明的產品。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產品,應立即下架停止銷售,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三、 履行經營者告知義務,引導消費者安全使用
銷售燃氣器具時,應主動向消費者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并如實告知產品的安全使用年限、正確安裝、使用、維護保養等注意事項。應提醒消費者務必選擇有資質的單位和人員進行安裝,嚴禁私自改裝。積極引導消費者購買和使用帶有安全保護裝置、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提升公眾燃氣安全使用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
四、 積極配合監督檢查,共同維護市場秩序
我局將持續加大燃氣器具及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銷售不合格產品、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行為。各經營主體應自覺接受并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指出的問題立即整改。歡迎廣大經營主體和消費者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進行監督舉報,共同營造安全、放心的燃氣器具消費環境。
燃氣安全關乎千家萬戶的幸福安寧,責任重于泰山。希望全縣燃氣器具及相關產品經營主體切實增強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守法經營,嚴把產品質量關,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共同守護我縣燃氣使用安全底線,為建設平安南皮貢獻力量。
南皮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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